1.預包裝食品:指預先定量包裝或者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;包括預先定量包裝以及預先定量制作在包裝材質和容器中并且在一 定量限范圍內具有統一的質量或體積標識的食品標簽。
2.容器:將食品完全或部分包裝,以作為交貨單元的任何包裝形式,也包括包裝紙。?食品添加劑:為改善食品的品質和色、香、味,以及為防腐和加工工藝的需要,加入食品中的化學合成物質或天 然物質。
3.配料: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時使用的并存在(包括以改性形式存在)于最終產品中的任何物質。包括水和食品添加劑。
4.保質期:指在標簽上規定的條件下,保持食品質量(品質)的期限。在此期限,食品完全適于銷售,并符合食品標簽上或產品標準中規定的質量(品質);超過此期限,在一 定時間內食品仍然是可以食用的。
5.保存期:指在食品標簽上規定的條件下,食品可以食用的最終日期;超過此期限,產品質量(品質)可能發生變化,因此食品不再適于銷售。固形物,含有固、液兩相物質的食品中的固體部分,不包括可溶性固形物。